市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推动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速
日期:2017-09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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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切实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。推动出台《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(渝府发〔2015〕10号)和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(2015-2017)》(渝府办发〔2015〕76号),加快实施生产性服务业“四大平台建设工程、四大能力提升工程、四大专业服务扶持工程、三大示范引领工程”,着重推动国家质检基地、重庆医科大学GLP实验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,促进了检验检测、研究设计、中介服务等产业快速发展。
二是重点引导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。推动出台《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的实施意见》(渝府办发〔2016〕228号),进一步明确我市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发展思路、目标、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,研究提出25条扶持政策,完善顶层设计,为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增添新动能。
三是推进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。推动出台《重庆市战略性新兴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(渝府办发〔2017〕91号),明确提出集聚示范区认定条件和程序。加快推进金融服务、大健康、文化旅游、科技研发、专业服务、现代物流、信息服务、服务贸易等9大类集聚示范区建设。争取在2017 年底前完成第一批集聚示范区的认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发布。
四是推动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。一是指导渝中区顺利完成“十二五”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。助推渝中区“十二五”期间,服务业增加值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速,占GDP比重达到96%,服务业走向价值链高端。二是指导南岸区开展“十三五”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。推动南岸区编制出台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与2017年年度计划,提出了1个总体目标、3大发展定位及5项重点工作的“135”工作思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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